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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十条措施
    2020-12-1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系统总结在抗击疫情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做法 ,建立健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 ,为加快建设务实开放 、品质活力 、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贡献力量 ,制定如下措施 。

    一 、深化推行量化积分管理 。以村 、城市社区党员为重点 ,实行常态化积分考评 。党员积分主要围绕政治合格 、执行纪律合格 、品德合格 、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 ,内容可包括党员参加“三会一课” 、交纳党费等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以及支持参与重点工作、联系服务群众 、承诺践诺 、志愿服务等作用发挥情况 。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细化积分项目 ,提出既体现时代精神 、又反映不同群体特征 、符合行业实际的具体标准 ,每季度汇总一次党员积分情况 ,并通过公开栏 、微信群等平台载体向党员群众公示 。党员积分作为评先树优 、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 。

    二 、规范实施党员联户 。在农村 ,党员按照“就近 、就熟”的原则确定群众联系户 ,每名党员一般联系 10 户左右。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可担任居住地的“红色楼长”“红色街巷长”等 ,主动参与联户共建 。鼓励社区党员带头参选业委会成员 ,担任兼职网格员 ,参与社区治理 。党员联户要做到“四到户 、三必联” ,即上级政策宣讲到户 、支部决议传达到户 、公益活动发动到户 、意见建议征求到户 ,急难事必联 、纠纷事必联 、红白事必联 。党员一般每季度与联系户至少沟通对接一次 ,构建“红色朋友圈” 。

    三、立足实际设岗定责 。鼓励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主动认领岗位 ,参与基层治理各项事务 ,实现有岗有责 、有事有为 。在农村 ,可组织党员认领党务工作协作岗 、村情民意调查岗 、勤劳致富示范岗 、项目建设服务岗 、社会治安维护岗 、基础设施养护岗 、文明新风倡树岗等 ;在城市社区 ,可组织党员认领党务咨询服务岗 、民事纠纷调解岗 、治安防范巡逻岗 、环保卫生监督岗 、法律政策解读岗 、关心关爱扶助岗 、精神文明宣传岗等 。党员认领岗位和履职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 ,主动接受监督 。

    四 、办好“一件实事”承诺践诺 。总结推广“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管用做法 ,组织党员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 、服务对象 、联系群众 ,作出“一件实事”承诺。承诺要具体实在 ,突出为群众办实事 、做好事 、解难题 。党员一般在年初作出承诺 ,党支部审核后向群众公示 ;年底党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等对践诺情况进行评议 。鼓励流动党员结合工作实际 ,向流入地 、流出地党员群众作出实事承诺 。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未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及时提醒和帮助 。

    五 、深化“红色义工”志愿服务 。结合开展主题党日等 ,围绕服务发展 、服务社会 、服务群众 ,组织党员参加“红色义工”志愿服务 。鼓励有专长的党员开展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提倡结合实际组建各类专业化党员志愿服务队 ,开展常态化服务 。发挥“爱心 100”“善小”等志愿服务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 ,推动党员志愿服务提质扩面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要结合到社区报到 ,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要把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服务实效 。

    六 、推动党员亮身份作表率 。在各领域常态化开展党员“亮身份 、作承诺 、当先锋”活动 ,叫响“我是党员我光荣”“我是党员我带头” 。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党员亮明身份 、挂牌上岗 ,以窗口单位 、服务行业为重点 ,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 ,落实服务承诺 、首问责任 、一次办好等制度 ,提高服务效能 。在企业 ,依托重点项目 、车间班组等划分党员责任区 ,支持在关键工位的骨干党员争创党员示范岗 、开展党员攻关项目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村 、社区 、商圈市场等 ,推动党员户挂牌 ,强化党员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带动效应 。鼓励先锋团队创建 ,探索以党员先进典型的名义命名工作团队 、工作室 、生产班组 ,争创党员服务品牌 。提倡党员在工作岗位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

    七 、推进“暖心聚力”行动 。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 ,设立党员关爱帮扶基金 ,激发党员履职尽责 、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让党员“惑时有人解 、平时有人访 、难时有人帮 、老时有人惦 、病时有人探 、终时有人送” 。强化思想政治关怀 ,提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在党员转接组织关系 、获得功勋荣誉表彰 、工作生活遇到困难 、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况时 ,党组织要派人与其谈心谈话 。主动关心关爱因公殉职 、牺牲党员的家庭 ,对老党员 、生活困难党员给予关心照顾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八、细化具化奖惩措施 。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 ,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 ,关键时刻站得出来 ,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员 ,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员大会通报表扬 、发放适当物质奖励 、优先安排参加培训 、选树“身边的榜样”等形式及时进行奖励 。县级党委和基层党委在党内表彰 、评先树优时重点倾斜 。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 ,由所在党支部进行教育帮助并亮“黄牌” ,连续两年被亮“黄牌”的党员 ,按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 、劝退 、除名等组织处置 。

    九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县级党委(党组)领导本区县本单位党员管理工作 ,以镇(街道)等基层党委为单位整体推进落实 。党支部承担直接责任 ,党支部成员带头参与并分工抓好所在党小组 、生产组 、工作片的党员管理 。落实党员管理制度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作为基层党建示范镇(街道) 、示范点(片)创建和“担当作为好支书”评选等工作的重要条件 ,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抓镇促村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与镇(街道) 、村(社区)评星定级挂钩 。各级党费资金要向基层倾斜 ,支持基层党组织创新载体 、搭建平台 ,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

    十 、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各级要把推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同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 、市委要求结合起来 ,同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起来 ,同推进“六大赋能行动” 、开展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结合起来 ,有机融合 、统筹推进 ,注重群众评价和工作实效 。要坚持分类指导 ,对年老体弱 、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等失能的党员 ,不作硬性要求 。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突出简便易行可操作 ,杜绝层层报材料 、做展板 ,给基层增加负担 。